衛生署發信通知登記使用醫健通的634名私家醫生,提醒他們如向「非符合資格人士」處方由政府提供的兩款新冠口服藥,需按機制代政府向病人收取指明數額的藥費,每個療程劑量超過6000元。政府表示,「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新冠確診病人,應在可直接向藥廠訂購兩款新冠口服藥的私營醫療機構,獲取治療及處方有關藥物;若私家醫院和診所向「非符合資格人士」處方透過衞生署及醫管局分配的新冠口服藥物,需代爲向病人收取有關藥物的費用。

政府強調,會優先為「符合資格人士」確診者,提供醫療服務及政府採購的藥物,病人不需繳付任何藥物費用;又指公共醫療系統就新冠病人需要的藥物備存量充足,政府會確保有充足醫療資源應付本地需要,衛生署及醫管局會繼續加大採購量並理順派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