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促請政府放寬藥物註冊要求,加強對病人的支援。本港已將內地、韓國、新加坡及巴西納入本港新藥註冊的指名參考國家名單,不過若要獲批使用,則仍須在美國、英國等32個國家或地區內,取得藥劑製品證明書。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批評,有關做法未能「拆牆鬆綁」,質疑新加坡、韓國等科研技術比部分歐盟國家更好,分開認證做法不合理。立法會議員陳穎欣建議香港與藥廠合作,在港專門生產國內創新藥物,培養藥品監測人才,長遠可自行審查藥物臨床數據,減少依賴外國。

工聯會建議建議將證明書的數量要求由2個減至1個;建立臨時藥物註冊制度,容許有顯著效用的藥物,並已在歐美及內地當局註冊的藥物,可在1個月內臨時註冊使用,又建議制定獨立藥物審查和註冊機制,容許只持有內地註冊認證的藥物申請在港使用。

有病人組織表示,本港癌症病人的治療選擇有限,只能透過「指定病人」方式購入其他藥物治療,但價錢昂貴,形容目前安排是剝奪病人選擇權和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