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童軍中心一間酒樓,涉嫌違反禁聚令及每枱數人數限制,涉案酒樓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2項控罪,被判罰款35000元,店長獲准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至於童軍總會就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刑時指,由閉路電視紀錄可見,案發時屬大規模聚會,雖然現時條例已不適用,但被告須明白當時條例的目的是為遏止病毒傳播。
案發時,童軍總會在涉案的酒樓為一名高層人員舉行榮休晚宴,涉及逾百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