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人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新冠口服藥物被捕。衛生署指,早前接獲情報指,有人透過社交平台售賣新冠口服藥物,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37歲男子。署方強調,現時本港兩款新冠口服藥物,只可向公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供應,病人亦只可經註冊醫生獲處方藥物,零售藥房不能向供應商採購,亦不能向市民銷售有關口服藥物。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