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有病人非法轉售新冠口服藥物,強調若在診症後獲處方新冠口服藥物,應按醫生指示服用,並完成整個療程。病人切勿將有關藥物轉交或轉售予他人,否則即屬違法。

發言人強調,現時只有兩款分別由輝瑞及默沙東藥廠供應本港的新冠口服藥物獲註冊,提醒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