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社交平台轉載呼籲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不要投票的帖文,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選舉條例,被判緩刑。29歲男被告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社交網站轉載前區議員丘文俊呼籲他人不要投票的帖文,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表示,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影響選舉公平,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緩刑。發帖的丘文俊已離港,前年年底被廉署通緝。

廉署至今分別起訴9人在當屆選舉中煽惑他人投白票或無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