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名家長,涉嫌賄賂一名官立小學校長,以取得小一學位。45歲女被告報稱家庭主婦,她的兒子在去年6月報讀銅鑼灣軒尼詩道官立小學,但未獲第二輪面試。被告在去年7月,向學校校長提供兩萬元現金賄款,希望為兒子取得學位。校長拒絕並在同日向廉署舉報。廉署調查後今日起訴被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她獲准保釋,星期五到東區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