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35+初選」,被控以《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開審。這宗高等法院案件,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負責,不設陪審團。
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林景楠列控方證人 將出庭指證
涉案47名被告,有31人承認控罪。控方表示,4名認罪被告: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副召集人鍾錦麟,以及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將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指證各被告。控方稱,4人證供、會連同「初選」相關文章、記者會、訪問、街站及選舉論壇等、以及在被告檢取到的文件,作為本案的主要證據。
控方:首5名被告屬「初選」組織者
控方下午讀出開案陳詞,指本案涉及一群政治人物,夥同他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即《港區國安法》實施翌日至他們被捕當日,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即在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控制權後,不論利弊、無差別地全數否決由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迫使行政長官因為解散立法會,或重組的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而要辭職。而謀劃的目的,就是要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又分析各被告的角色,稱首被告、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在2019年12月發起「初選」,之後在2020年4月提出「真攬炒十步」,主張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形容首五名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屬「初選」的組織者,負責制定初選框架,有不可或缺的參與度,包括監察、安排和管理財務、後勤、宣傳等。至於其餘42名被告,則是「初選」的參選人,曾公開承諾會盡力達致「初選」的目標並受之約束,包括以「Plan B」身份代替被政府取消資格的人參選立法會。
控方亦點名「民主動力」及「香港民意研究所」,稱他們獲委託執行初選的後勤工作,而被告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和尹兆堅則在「民主動力」擔任要職。另有33名被告簽署「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的聯合聲明,吳政亨更曾經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呼籲選民只投票給參加初選,及承諾遵守初選結果的參選人。
控方:政制局長及中聯辦先後警告及讉責 惟被告續犯案
控方表示,即使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2020年7月9日發表聲明,指初選屬串謀行為,不過各被告仍然在兩日後展開「初選」,並組織了6個選舉論壇,錄得398,000次觀看次數,最終有超過60萬名市民在「初選」投票。而直至中聯辦在「初選」結束後,公開譴責「初選」違反《國安法》,勝出初選的27名被告仍按計劃協議參選立法會,而落敗的15名被告,6人以「Plan B」身分頂上,9人按照承諾無參選。
林景楠、伍健偉認罪 「長毛」梁國雄:無罪可認
在早上的正式答辯期間,林景楠及元朗區前區議員伍健偉認罪,伍健偉稱:「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我認罪。」法官其後指示兩人,與其他認罪被告一樣,毋須再出席餘下聆訊。 其餘16名被告則繼續否認控罪。
社民連立法會前議員「長毛」梁國雄否認控罪,指「對抗暴政無罪,無罪可認」,引起各被告及旁聽人士輕微哄動。法官其後警告,「法庭屬莊嚴的場合,我一直尊重各被告及每一位公眾人士,期望各位給予法官同類尊重。」
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則稱,律政司早上才將修訂的開案陳詞送予她,最新陳詞中控罪刪去了「威脅使用武力」,質疑控方仍否起訴他們威脅使用武力,批評控罪詳情「不清楚」。
16人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當中4人還柙逾700天,另有2人還柙超過一年。他們將與認罪被告分拆兩案處理,認罪人將留待案件審結才判刑。
法官准用電腦抄筆記 由被告自行決定
另外,法官准許各被告在聆訊期間使用電話抄寫筆記,但就不可用作與外界溝通,又稱懲教署或禁止將電腦帶返羈留處,法庭不會及無權干預,指示各被告自行決定用電腦或紙筆記錄審訊過程。
開審前逾百人輪候旁聽 社民連法院外示威被警包圍
在案件開審前,逾百人在法院外排隊輪候旁聽籌號,人龍沿東京街西伸延,不過部分人在拿到籌號後就離開法院院,未有入庭旁聽,到下午,庭內有接近一半旁聽席空出。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成員「阿牛」曾健成,亦到法院大樓外請願,要求立即釋放所有政治犯。不過,兩人拉起橫額後隨即被十多名警員包圍,現場一度混亂,警員其後架起鐵馬,限制兩人在鐵馬內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