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從履行憲制責任角度,特區應該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香港面對國家安全威脅大減,認為問題已經妥善處理,令23條立法迫切性減低。他指,本港在網絡、意識形態和金融安全等方面仍要加強,政府應花更多時間研究本港面對的國安風險,令23條立法更加完善。
劉兆佳指,與《港區國安法》不同,23條由本地立法,雖然愛國者治港下會得到立法會支持,但香港仍有政治暗湧,加上面對嚴峻經濟社會民生問題,目前應聚焦提升競爭力,改善民生和政治狀況,並鞏固繁榮穩定,再進行23條立法,會更加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