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16人否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踏入第8天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繼續供述多個地區選區的協調會議內容,涵蓋新界東、港島、九龍東及九龍西。他表示,同案被告、本土派鄒家成曾經質疑,首被告戴耀廷為何倡議「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而不是「會」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引起激烈辯論。
區諾軒:戴耀廷倡「積極」運用否決權 遭鄒家成質疑
區諾軒在庭上供稱,戴耀廷在多區會議,倡議將「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寫入初選協調機制,不過鄒家成在新界東一次協議會議開初便質疑,應該列明「會」否決《預算案》,而非只是「積極」運用權力否決。區諾軒形容,最初只是兩人對話,「未係好緊張」,到後來討論牽連至其他與會人士,就「開始有激烈的辯論」。
區諾軒稱,鄒家成期望即場投票但不成事,最終戴耀廷建議沿用「積極」,稱戴耀廷認為「積極都比乜無行前一步,希望寫得彈性少少。」法官多次詢問區諾軒,如何理解鄒家成的提議,區諾軒最終認同,鄒家成在否決《預算案》的取態比戴耀廷更加肯定。
區:傳統民主派席間遭批評 社民連囑勿撐否決《預算案》
針對新界東的協調會議,區諾軒亦提及,除了初選的參選人外,不少地區人士亦有出席,在爭拗應用「積極」或「會」時,就有與會人士批評傳統民主派。他憶述,當時列席會議的民主黨莊榮輝指,中委會沒授權他處理相關問題;社民連陳寶瑩指,若《預算案》提及全民退保等民生項目,社民連會支持;街工的盧毅賢亦不同意批評。
區諾軒又指,當天缺席的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在會議前來電,囑咐他「唔好應承人哋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講法」,不過自己「無特別有進一步回應」,只回答黃浩銘他知悉。
區:司馬文反對戴耀廷否決《預算案》說法
至於港島的協議會議,區諾軒則供述,會議在《香港獨立媒體》的灣仔辦公室召開,戴耀廷同樣倡議將積極運用否決權寫入機制,不過遭到南區區議會副主席司馬文反對。區諾軒稱,戴耀廷當時重申,「積極」二字代表當選人可決定是否動用否決權,「嘗試迎合司馬文的看法」。
控方其後在庭上展示兩份文件,分別是「35+ 初選」及「民主派港島協調機制(初稿)」。區諾軒確認,前者是戴耀廷於首次會議中傳閱的文件,後者則由戴耀廷於首次會議後個別傳送給每名與會人士,當中後者多了一段文字,與出席會議的個人或團體認同會積極運用立法會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等有關。
不過,區諾軒憶述,與會人士就是否運用否決權存在分歧,「只能話當時的會議,與會人士漠不關心」,又強調若有人關心「會好深印象」。控方多次問及,區諾軒作所答的「漠不關心」,是否代表有與會者表明不關心否決權,惟區諾軒均重申「無印象」。在控方再一次追問時,法官打斷並提醒控方,「我知道你不喜歡這個答案,但這個就是答案。」
區:羅冠聰倡以「靈童制」為遞補機制 欲推袁嘉蔚頂上
區諾軒亦供述,除了否決權,港島區會議上亦就遞補機制有過較大爭議。當中,楊雪盈和徐子見傾向採取「排名制」,而羅冠聰則主張「靈童制」。區諾軒補充,當時羅冠聰預料自己無法「入閘」參選立法會,傾向由袁嘉蔚頂上,最終各人有共識採用羅冠聰的提議。
控方問曾否看過《攬炒真十步》 區:戴耀廷想法太瘋狂
談及九龍西的協調會議,區諾軒供稱,如何動用否決權並未得到太大關注,反而張崑陽在會上提及由戴耀廷撰寫的「攬炒十步」文章表明支持否決《預算案》,引發戴耀廷重申文章論述。不過,社民連代表岑子杰則反對,指「講抗爭,邊有人及得上社民連」,但如果政府推出全民退保等民生議案,社民連就要支持。
控方其後問區諾軒曾否閱讀「攬炒十步」,區諾軒回應,在文章刊登後不久就看過,「當我睇到呢篇文章,我同戴耀廷講,我話佢嘅諗法太瘋狂。」
區諾軒又憶述,九龍西的會議上亦曾討論政治立場「比較尷尬」的人,可否參選初選,例如狄志遠。庭上隨即傳來笑聲。區諾軒續指,戴耀廷當時的回應是,只要認同「五大訴求」就可以參選。
控方缺九東文件 區諾軒答官追問:每月「剷機」
至於九龍東協調會議,區諾軒則供述,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曾經在WhatsApp群組,發送名為「35+ 九龍 FINAL」的會議摘要,文件記錄了九龍東過去數次會議的累計撮要。
不過,控方並未檢取到相關文件。法官詢問區諾軒,若他持有當時的手機,文件理應仍然存在。區諾軒解釋,他有刪除資料的習慣,「超碼我被捕之後,檔案就無咗。」法官追問何時刪除,區諾軒回答,他幾乎每個月均會「剷機」,只能確認收過及看過文件。
此外,控方多次問及區諾軒,可否確認見過相關訊息及文件,遭辯方律師反對,稱是引導性問題。法官多次提醒,切勿引導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