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交還本地收費電視牌照,將於6月停播收費頻道。有線表示無裁員計劃,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及,通訊局理解有線會有人手調配及解僱計劃,但仍要視乎臨近服務終止日期時的經營環境和商機而定。當局又提到,有線申請交還牌照時,提到近年營商及經營環境漸趨惡劣,收費電視服務已無利可圖,希望有3個月準備落實退場安排,因此建議在6月終止牌照。

通訊局評估,有線電視並非主要的市場參與者,近年市場佔有率逐步萎縮,因此有線退出收費電視市場不大可能對整體廣播環境造成重大影響;此外,鑑於網上媒體服務激增,觀眾習慣轉變,有線終止收費電視服務對消費者選擇的影響有限。雖然停止牌照將令通訊辦營運基金的收入減少,但相信只是十分輕微。

丘應樺:廣播市場不時調整 有線交還收費電視牌屬商業決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丘應樺表示,有線電視交還收費電視牌照是商業決定,又指廣播市場環境不時都有調整,市場會自行決定收費電視服務是否有需求,有意營運的機構亦可以加入競爭,當局並無施加限制。

至於電視台和電台在中期檢討後,被要求加入每星期至少半小時與國民教育和《港區國安法》相關的內容,丘應樺指,是廣播牌照的通用要求,由通訊局負責監管,又指根據牌照條款,當局有權緊密監察廣播傳送服務,並會不時檢討。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就指,商經局引用《港區國安法》第10條,指特區應當通過媒體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當局認為現時是適當時候借中期檢討,向廣播機構施加推廣國安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