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屋宇署未有積極跟進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個案。公署指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發出近5千4百張清拆令,有超過2千張在期限屆滿仍未獲遵從,而屋宇署曾在發清拆令後,數以年計未採取跟進行動。公署質疑,屋宇署做法容易傳遞錯誤訊息,令業主以為不遵令不會有法律後果,甚至政府已接納僭建物存在。至於過去成功定罪的僭建案例,平均罰款只有9千5百元,阻嚇力不足。

公署又發現,政府未曾全面調查及統計新界村屋僭建物,因此不掌握整體情況,影響工作效率。公署又認為,大量個案未能及時跟進,反映工作量可能已超出屋宇署承載能力,建議署方重新檢視執法策略,優先針對嚴重及屢勸不改的個案。

屋宇署表示,會審研加強執法策略目標、資源運用和人手安排,改善相關執法程序及運作模式。至於檢控案件,法庭需視乎僭建物的性質和範圍、過往定罪記錄及持續干犯日數決定判罰,包括每日罰款。屋宇署會繼續協助法庭適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