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下月推出便利措施,方便車牌逾期的滯留內地或澳門車輛回港進行車檢及續牌。有關過境車輛的車主,在駕車回港前兩星期,需要運輸署交表,提供兩地登記文件、車輛性能狀況申報等資料。在獲發批准信後,車主需於指定日期,以指定路線經港珠澳大橋駛回港,直接前往指定驗車中心。
另外,車主亦可在6月30日前,將合資格過境車輛,駛回港珠澳大橋口岸指定地點後,自行安排拖車拖往驗車中心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