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列明法院處理是否認許海外大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前,須向特首提出並取得證明書。身兼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修例並不影響早前的法庭判決,認為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不會受修例影響來港代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抗辯,但Tim Owen也可能因為政治理由不獲批准入境香港。

湯家驊相信,絕大部分的英國刑事大律師不會受到修例影響,但Tim Owen在政治上備受注目,難以判斷他最終可否成功來港。他又指,海外大律師一旦獲准來港處理案件,完成後就會離開,如果被發現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就難以追究,移交疑犯的機制亦不適用,因此有需要修例,而今次做法並非「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相信法律界會接受。

湯家驊表示,是否認許律師來港處理案件屬於政府政策,只是港英政府將職權交給法庭處理,令人產生錯覺,誤以為是司法審核權的一部分。他又指,不少普通法國家的法庭,都會接受行政機關以外交和國家安全為理由作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