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計劃在夏季推出預防中暑新指引,若暑熱指數達至30或以上,僱主要為在戶外或無冷氣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員工,每小時安排休息時間,或暫停工作。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上,分別有議員關注,如何界定兼顧不同工種僱員的休息指引,以及指引是否有足夠法律效力等。民建聯顔汶羽希望,能簡化勞動級別、暑熱指數等級,以便業界執行;勞工界周小松批評,指引離地,未能準確反映實況。

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回應指,正式推出指引時會有更多細節,如果員工同時負責不同工種,應跟從勞動量較高級別。他又強調指引只是作參考,希望僱主預先計劃員工在酷熱天氣下的工作和作息時間,不要臨急抱佛脚。馮浩賢又解釋,即使暑熱指數達30以上,亦不代表只能立即停工或休息。

馮浩賢又表示,僱主應該盡量採取措施保障員工安全,鼓勵中暑的僱員報工傷,又期望員工停工期間的薪酬安排,能參考紅雨、黑雨等惡劣天氣警告的指引。

勞工處職業健康顧問醫生溫遠光解釋,指引是基於中暑風險考慮,避免員工工作時體溫超過38度,又指雖然過往本港出現暑熱指數超過32的次數不多,但希望能有指引讓勞資雙方盡量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