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16人否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踏入第20天審訊。審訊繼續由辯方盤問首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區諾軒供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2020年7月9日警告初選違法後,他對初選是否違法開始響起問號,不過初選如箭在弦,兩日後便是投票日,並沒足夠時間冷靜思考,因此直至中聯辦在7月14日譴責初選違法後才宣布退出。
區諾軒憶述,當時曾盡全力解散初選,包括停止組織機構工作,以及向政制局時任政治助理吳璟儁徵詢補救措施,例如組織者同時退出是否可行,獲答覆「只能盡量做」;他其後亦向戴耀廷及趙家賢表明應退出及解散初選,戴耀廷指需時考慮,趙家賢則稱會跟隨決定,最終三人先後宣布退出及休息。
區諾軒補充,在三人退出後,港島、九龍西及新界東選區有部分初選剩餘工作,再無牽頭人處理,「希望上述情節可以為整體同案找到好的求情及從輕發落的基礎」。
區諾軒:曾指官方質疑就應解散初選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在庭上展示首被告戴耀廷在2020月5月至7月的多篇文章及Facebook帖文,內文講述初選和否決《預算案》屬合法行為。區諾軒表示,戴耀廷有其法律專業、無法挑戰,因此在法律上一直相信並無觸犯法例,不少人亦有同類看法。不過,區諾軒指,曾向戴耀廷講述他的政治判斷,認為是否合法並非由戴耀廷說了算,若有官方機構警告違法,就應考慮停止初選活動,形容是「底線」。
區諾軒:民主派未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
辯方先後在庭上展示「民主派港島協調機制(初稿)」及「民主派新西協調機制協議」的文件,分別寫有「積極」及「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區諾軒確認,港島的協調會議上曾就否決《預算案》與否有過分歧,不曾達成共識,只是戴耀廷以「積極」兩字迎合眾人意見;至於字眼爭拗則直至同年5月初才首次出現,認為「積極」及「會」在字眼上只是程度之分,用「會」亦不代表候選人必定會否決預算案,加上總有人無表態,認為「疑點利益應該歸於被告」。多名被告聞言大笑。
區諾軒憶述,民主派內兩種立場的角力,直至同年6月「墨落無悔」聲明書出台後才有變化,認為聲明書有助減低各候選人對是否否決《預算案》的模糊性,不過認同簽署者仍有空間「走盞」。 他又指,否決《預算案》有許多原因,近日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亦指會否決《預算案》,引起被告嘩然。
區諾軒:功能組別界曾反對綑綁初選及否決《預算案》 包括林景楠
區諾軒在開庭初亦主動修正及補充先前作供內容,指學者沈旭暉亦有「35+」的說法,不過就只期望民主派在立法會取得過半數議席,與同案首被告戴耀廷不同。他表示,沈旭暉於3月舉辦交流會,出席者有工程界黃偉信、批發及零售界張秀賢、飲食界林瑞華,及原本計劃出選進出口界但改選新界東的林景楠等功能組別人士,他們均反對將「35+」計劃與否決《財政預算案》綑綁。
區諾軒曾去信鄭達鴻 指鄭受公民黨連累
代表被告鄭達鴻的潘熙,亦展示一封由區諾軒在今年1月寫給鄭達鴻的信件,當中提到鄭達鴻受公民黨的活動行為連累。潘熙要求區諾軒解釋「連累」何解;區諾軒回答,公民黨曾舉辦過一些活動如記者會,如鄭達鴻曾出席,的確是受連累,又要求勿展示私人信件。潘熙再追問,區諾軒是否認為鄭達鴻被逼參與「鬥黃」時,遭法官打斷。
此外,區諾軒亦提及,公民黨的李瑞華在記者會後,曾表達他對否決《預算案》的兩難,形容他一直顧及業界利業,但不知道他有多大程度代表公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