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扶林一個建築地盤的聯營承建商,因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被裁定違反污水排放牌照規定,涉事的「中國港灣工程」及「中國地質工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6.8萬元及3.8萬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8月,到薄扶林南雞籠灣北一個建築地盤巡查時,發現地盤排放混濁的泥水到公用雨水渠,人員隨即抽取污水樣本作化驗,證實樣本的懸浮固體濃度超出污水排放牌照規定上限106倍。
環保署指,根據紀錄,2間公司去年8月,亦曾因在地盤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至地盤附近溪澗,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