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星期日有的士落斜時撞傷途人,涉案85歲的士司機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押後至5月16日再訊,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但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裁判官指案件情節嚴重,被告年紀大,須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因此要被告交出駕駛執照。被告早上出庭時行動緩慢,要戴助聽器。

被告倪蔡儂,被控星期日駕駛的士,在炮台山道落斜時,衝落英皇道撞向途人。事件引致4人受傷,其中2名女途人頭部重創受傷,情況危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