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金錢糾紛,在社交媒體發布一對夫婦的個人資料,早前承認14項起底罪名,今日在沙田法院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裁決,指今次案件是起底法例新條文生效後,第二宗法庭判刑案件,重申起底屬於嚴重罪行,亦無助解決問題。

案情指,36歲女被告從事網上買賣,與女供應商發生金錢糾紛。被告之後在2021年底,將事主及她丈夫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相片及電話號碼,發布到一個社交平台14個不同群組,聲稱事主騙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