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投訴警察課今年首兩個月共接獲280宗投訴,比去年同期增加止超過5成7,亦較前年同期多超過5成。投訴警察課高級警司陳憲鈞表示,政府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後,市民同警員的接觸增加,投訴數字亦相應上升,當中「疏忽職守」及「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言」兩種類別佔最多,佔9成3,較常發生在截停搜查及交通違例檢控時;另有18宗屬嚴重指控,包括12宗「毆打」及6宗「濫用職權」。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表示,市民在疫情期間較少外出,投訴數字只是回復至疫情前水平,形容是社會復常的表現,又指投訴數字在過去幾年均呈下降趨勢,已比監警會成立初期少得多。

至於反修例示威的相關投訴,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表示,早前公布、因在司法程序而未能處理的27宗個案中,最新有6宗完成程序,投訴警察課已作出調查,正撰寫報告交予監警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