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受到去年6月朗屏電纜橋起火,大規模停電影響,冰箱食物變壞,向中電申索6500多元,小額錢債審裁處早上裁定案件有可爭議之處,撤銷中電剔除案件的申請,押後至8月28日再審。
暫委審裁官陳嘉行表示,中電是當區唯一提供電力的公司,因為停電而導致財產損壞是合理申索,不認同是瑣碎無理。對於中電指,審訊有機會引致骨牌效應,審裁官指,現階段亦未見有理據支持。申索人一度希望申請訟費,包括寄信的成本,但審裁官指,審訊仍處於中期階段,會留待判決後,再處理訟費申請。
申索人入稟時,列出食物清單追討款項,當中包括10樽1.5公升的鮮奶、8支乳酪飲品、22個蘋果,另外還有雪糕、蝦、海參、肥牛等。中電一方就指申索無聊和不可理喻,申索人無提供供詞,呈堂相片無註明拍攝日期,食物亦未見明顯腐爛,認為申索是缺乏法律和事實基礎,申請剔除案件。
中電一方又質疑,申索人提到要申索10樽1.5公升鮮奶,以12日保鮮期計,相當於每3日就要飲用2樽,但未能提供證明。申索人就反駁自己旅居美國時,曾經每日飲1加侖鮮奶,又指自己購物都不會保留單據。
電纜橋事故發生後,中電在多方要求補償之下,曾經推出100元「心意券」,適用於當區商戶,但被議員批評毫無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