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38歲男子被判2019年在荃灣一個屋苑販毒罪成,今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17年及34年,即時入獄。警方表示,判刑具阻嚇作用,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警方將繼續打擊毒品,並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在2019年4月根據線報調查,在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一個屋苑埋伏,截停其中一名涉案男子,在他身上和單位內檢獲51.7公斤可卡因及毒品包裝工具,市值約6700萬元。警員其後在附近的停車場,再拘捕擔任輕型貨車司機的另一名男子。警方當時相信,已搗破供應新界區的一個毒品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