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涉嫌詐騙72萬元房屋津貼的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獲准以5萬元保釋候審,期間不得離港及干擾控方證人。控方指,其中一名證人與被告在工作上有緊密關係。

54歲的被告涉嫌在2019年至2021年,訛稱在九龍區租住單位,向大學申請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超過72萬元。廉署早前接獲投訴,發現被告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在新界另一個物業居住,至於獲得津貼的單位,就由被告另一名朋友獨居,不符合發還津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