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表示,《財政預算案》提出,提高僱主為65歲或以上僱員,作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扣減,可鼓勵更多僱主為年長僱員自願供款,強化僱員退休儲備,亦令強積金制度發揮更大的退休保障功能。

劉麥嘉軒撰寫網誌,指《預算案》的建議是三贏方案,有助增加銀髮族的退休儲蓄,同時讓願意提供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僱主,享有更佳的稅務誘因,為社會釋放更多勞動力;積金局會全力配合政府,協助制定落實細節。

劉麥嘉軒又舉例說,僱主如果為一名65歲或以上、月薪1.5萬元的僱員,按月薪5%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在計算應評稅利潤的開支費用時,僱主獲准扣稅的金額,會由9000元提升至1.8萬元;假設僱主的利得稅稅率是16.5%,年度內就可以合共節省2970元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