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MIRROR紅館演唱會墮屏事故,勞工處向藝能工程、協興隆舞台工程及舞館等3間公司,共提出15項職安及僱傭條例相關檢控,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接納控方的申請,將15項傳票控罪合併,案件押後至5月25日處理,待辯方審閱文件。3間公司分別被控涉嫌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各面對4至6項控罪,其中藝能及舞館都有派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