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成員王浩鏘,去年8月起,持續在網上發布具煽動意圖言論,包括宣揚推翻中央及特區政府及主張港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監5個月。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縱然社會亂象已沉寂一段時間,但仍會有部分人心存不忿,被告的行為可算是埋下計時炸彈,考慮到煽動言論規模不算大,同類案中不屬最嚴重,最終判監5個月。
案情指,24歲被告王浩鏘,案發時,在社交網站發布近200則具煽動性的陳述或影像,內容包括宣揚港獨,又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