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因為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判刑上訴,早上遭上訴庭駁回。3名上訴庭法官指,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原則性犯錯,指她判刑時嚴詞批評盧俊宇偽善及不誠實,但又指「並非無藥可救」,認為難以理解水佳麗的判刑思路,判刑屬於過輕,應可判監3個月,但法官考慮到被告現時已重過新生活,並已完成240小時社服令等因素,決定維持原判。

現年40歲的答辯人盧俊宇,被控在2020年11月,在屯門美樂花園商場地下一間店舖外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指自己曾在元朗721暴力襲擊事件紀念活動中,在元朗警署外被警員不當地截停及搜查,但警方調查後表示盧俊宇無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