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MIRROR紅館演唱會大型屏幕墮下事故,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涉嫌虛報屏幕重量,公司3名職員被控串謀欺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轉到區域法院提訊,3人繼續獲准保釋候審,保釋期間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其中1人獲准於指定日子離境工作。

3名被告,分別是41歲項目經理吳凱瑩、60歲工程統籌林志華及48歲項目經理梁耀祖,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控罪指,3人在去年5月至7月期間,串謀向康文署經理,虛報2個設備的重量,以誘使署方批准MIRROR紅館演唱會繼續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