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6歲男子,因分擔電費問題,用利刀殺害60歲胞弟的案件,日前在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一致裁定被告因遭挑釁下而誤殺罪成,法官李素蘭上午在聽取辯方求情後,判被告入獄7年半。法官指,明白事件是因問題長期積壓導致,對被告面對的境況亦感同情,但始終失去一條人命,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被告卜水強,任職酒樓雜工。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長期受到挑釁下犯案,被告的母親亦指,被告並非暴力的人士。事後已感後悔,經常發噩夢,夢見事發經過,認為這些已屬對被告的懲罰。

案情指,被告與太太、母親及胞弟同住,但與胞弟關係欠佳,雙方經常為分擔電費問題爭執。被告案發日與太太返家時,發現廚房及自己的房間無電,但胞弟房間及客廳就有電,懷疑對方關起部分電源,雙方發生爭執後打鬥,被告其後由自己房間走出,手持染血生果刀,胞弟其後被發現身中數十刀,送院後傷重不治。警方接報到場,將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