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歲私人屋苑承辦商的前清潔監督,涉嫌虛報及捏造3名清潔工人的出勤紀錄,欺詐公司合共超過86萬元的薪金,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欺詐、串謀詐騙及串謀欺詐等6項罪,判監1年8個月。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指案情嚴重,批評被告涉違反誠信,濫用公司對他的信任,而且犯案時間由2019年4月持續至2020年12月,為期不短,又有一定預謀,認為必須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