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屯門中心一名前清潔監督早前承認虛報清潔工出勤紀錄,欺詐合共逾86萬元薪金,早前承認欺詐、串謀詐騙和偽造各2項罪名,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1年8個月。暫委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違反誠信,犯案時間長而且涉案金額龐大,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63歲被告在鄭展圖在2019年至前年期間,任職清潔承辦商「張記環保」的清潔監督,負責監督旗下清潔工,並處理出勤紀錄。他期間謊稱一名從未應徵的全職工程師是清潔工,令他獲支薪超過20萬元;並串謀2名清潔工篡改出勤紀錄,騙取逾66萬元薪金。被告又以該名工程師及其中一名清潔工名義,偽造2份工作申請表,謊稱申請清潔工人及管工職位。他其後再要求其中2人退回大部分薪金,並將其中20萬元用以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