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新民黨李梓敬關注,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租用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甲級寫字樓,作爲前行政長官辦公室,開支超過1350萬元,其中裝修工程達655萬元。行政署長盧世雄表示,位於半山堅尼地道的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已經爆滿,考慮到無其他政府辦公室適合,以及位置、交通等因素,認爲租用甲級寫字樓是合適安排,又指裝修規格與其他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差不多,要符合特別保安要求,費用會較一般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