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一名入境事務助理員,前年11月使用虛假的「安心出行」應用程式,進入灣仔的入境事務大樓,早前被裁定「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林子勤表示,考慮案情及求情後,認為社會服務令適合被告。

29歲男被告黃梓軒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過去工作表現出色,曾獲頒不少嘉許狀,是一名良好的員工,加上曾參與民安隊等義工活動,認為今次案件是單一事件,又指被告不介意遵守任何社服令的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