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首3個月,接獲31宗有關網絡遊戲的投訴。其中有投訴人指,沒有為13歲兒子的智能裝置帳號,安裝家長監控功能,其後發現兒子在20日內,合共花費約9萬元,在幾款手機遊戲中購買虛擬道具,其中約5.9萬元是用一款電子支付工具,透過一個應用程式商店平台,在不同手機遊戲中購買;其餘是直接在一間公司營運的手機遊戲中課金購買。

投訴人嘗試要求遊戲開發商退款,但只獲退還4000元。投訴人認為,未成年人士未有成熟心智,未能對消費行為負責,不滿電子支付公司容許未成年人士開戶及付款,亦不滿應用程式商店平台容許未成年人士消費,於是向消委會求助。最終在消委會調停下,應用程式商台平台同意作特別處理,安排一次性退款5.9萬元;遊戲營運公司亦特別安排退款約3.1萬元,即個案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