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20年在網上發文,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和警員家人的資料,違反法庭的禁制令和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認罪,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黃之鋒被指在Facebook發帖文,公開涉事警員的中文全名,同時附有討論區和網站連結,內文有涉事警員、妻子及2名女兒的相片和個人資料。相關帖文兩日內被刪除,但已有4900人回應,200人留言,400人分享。辯方求情時指,黃之鋒已盡早認罪,願意承擔罪責,並譴責留言中暴力和性騷擾的內容,希望向涉事警員和家人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