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趙家賢在2019年11月反修例期間,在太古城商場被一名男子咬甩耳朶案,被告陳真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罪名成立,判監14年半,被告不服判刑過重提出上訴申請,獲高院上訴庭批出上訴許可,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指,由於案情非常嚴重及不能接受,上訴人被判監超過10年是無可避免,但刑期仍有可爭辯的地方。
案情指,案發日被告在商場同一對夫婦等3名事主爭執,被告由背包拿出生果刀先後刺傷這對夫婦,之後用手襲擊另一名女事主頭部,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到場調停時,被告用口咬甩趙家賢的左耳,不能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