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2020年11月在中文大學校園遊行時,高舉港獨旗幟及叫口號,其後被捕,他原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之後改為承認非法集結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案發日示威規模不小,歷時約一個半小時,被告是有備而來,曾持橫額站在示威前排及帶領叫口號,角色鮮明,但考慮到被告犯案時相當年輕及無案底,認為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較符合社會利益。同案另一名21歲有案底的被告,早前承認控罪,被判入教導所。

現年19歲被告沈嘉瀚,為職業訓練局的學生。案發日,中大因應疫情,安排畢業禮在網上廣播形式進行,有示威者響應號召,到中大校園遊行抗議,警方調查後,拘捕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