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審查非牟利機構「香港設計中心」,指政府與設計中心訂立的撥款協議,並沒有加入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指引和規定,建議設計中心需要加強涉及維護國安事宜的規管。

審計署又認為,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需要在日後的撥款協議中,加入國安指引和規定,以加強規管。局方表示同意,並已於上月與設計中心簽訂經修訂的協議,落實相關建議。

設計中心未有訂定監察旗艦計劃服務供應商的機制

另外,報告提出,設計中心需要監察旗艦計劃的服務供應商,以及商業贊助商的表現。審計署表示,設計中心在今年2月的回覆中表明,在2021及22年的設計營商周完結後,曾就價值超過140萬元的合約,審查並評估服務供應商的表現,不過署方就發現並無相關文件,設計中心亦未有訂明相關監察指引。審計署促請設計中心,參照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的機制,在適用情況下,確保服務供應商及商業贊助商的表配合乎標準,並遵守合約條款。

設計中心行政總裁回應指,已著手籌劃適當行動,會在檢討企業管治手冊時,制訂相關監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