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18年成立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鼓勵建造業使用創新建築方法和科技,截至去年9 月,基金批出2760 宗申請,涉及7.67億元資助。審計報告發現,部分申請個案未能在承諾時間內完成處理,截至去年9 月,承諾在30天內完成處理的2337宗申請中,約1成處理時間超出規定;承諾在60天內完成處理的633宗申請中,6.2%未能達標。審計署認為,發展局需要採取措施,確保適時完成處理相對簡單的申請個案,複雜或涉及應用新科技的個案,應盡早徵詢相關評審小組委員會的意見。

審計報告又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建造業創科基金未有加入與維護國家安全的指引和規定,報告引述發展局指,去年8月就基金作出檢討,以加強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事宜,截至今年1月,仍就建議徵詢法律意見。審計署建議發展局在考慮法律意見後,落實有關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