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8歲女子去年6月起,持續在社交網站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涉及鼓吹港獨及侮辱國旗和國歌等,她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在判刑時指,被告不是衝動行事,行為有可能令平靜的社會,再次死灰復燃,須判阻嚇性刑罰,但考慮被告犯案無精密部署,最終判監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