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徵費計劃明日全面實施,玻璃樽裝飲品供應商必須向環保署登記,並要繳付容器循環再造徵費,每公升容器徵費為9毫8,亦要申報紀錄和周年審計報告等。截至本月底,環保署已接獲約900宗供應商登記申請,當中有2間供應商,自設回收重用安排,從市面上收集自己品牌的玻璃樽,經清洗及消毒妥當後重新裝樽,獲批准豁免徵費。
環保署指,在計劃實施初期,將展開新一輪推廣活動,亦會透過不同途徑對懷疑違規的商戶展開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