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廉署起訴、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的機場三跑道項目分判商前「工頭」,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他獲准保釋。

62歲被告廖賢民,承認在2020年9月至前年3月期間,串謀另一名「工頭」,先後7次代表對方,從29名索具裝配工人,接受合共約23萬元賄款,以協助建築工人獲分判商聘用。案情指,2020年11月起,被告按兩人的協議,保留其中約1.55萬元,並將餘下逾21萬元交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