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宣布,按原定框架和規定延長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申請期一年至明年5月5日。發展局表示,考慮到現時有若干潛在項目的倡議人,正積極就初步方案與土地共享辦事處洽談,延長申請期有助他們擬備申請所需的資料並正式提交。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計劃屬輔助性質,任何修訂都可能影響現有和潛在申請,因此沒必要修訂原有框架和規定,並繼續推展已獲原則性同意的申請。她鼓勵有意參加先導計劃的項目倡議人及早聯絡辦事處,盡快遞交申請。

先導計劃於2020年5月6日推出,至今接獲5宗申請。3宗已獲原則性同意的申請分別位於元朗和大埔區,預計提供合共約2.1萬個房屋單位,當中包括約1.5萬個公營房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