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口罩供應商的董事和經理,涉嫌銷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口罩,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其中董事被判監6個月2星期,經理判囚11個月,供應商需罰款8萬元,590萬個口罩會被充公。

海關在2020年6月接獲品牌Medicom持有人舉報,指政府物流署購入一批懷疑附有虛假商品製造商聲明的口罩。海關調查後發現,有約670萬個相關口罩流入政府。化驗發現口罩的生產規格和盒上列明的不符,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中共3人被捕,包括兩間供應商的董事和一名經理;涉案另一間供應商的董事較早前已判監9個月。

海關表示,這宗是與口罩有關、歷來第二大宗的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亦是歷來判刑最重的案件,對裁決感到滿意。海關強調,有巡查商戶有否售賣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口罩,暫時未有新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