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在政府總部舉行國家安全講座,有近400名政府律師參與,出席率逾八成。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要落實國安法,必須堅持法治原則,當中必須做到「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他指,「有法可依」是要不斷完善國安法律,確保手上的工具精良;「有法必依」是必須準確地執行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在有需要時在工具箱中找出適合的工具針對性解決問題。

林定國又指,在實戰環境中,律政司不同部門均有機會碰到涉及國安的事情,因此必須要對國安保持高度敏感度、對國安法律有紮實的認識。林定國希望有一日,每一位市民大眾,不論背景,都會自動自覺、心甘情願遵守及尊重國安的法律,並形容這是一個非常艱巨且長遠的目標,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必須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同時堅守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必須以身作則,由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