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澄清,今年9月1日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土地後,不會馬上在土地北端展開部分建屋工程。局方表示,留意到個別報道或評論,誤會政府建屋安排,指即使政府收回有關土地,仍必須完成並依據法定規劃程序行事。由於環保署長批准環評報告附設條件,可能影響建屋的發展密度,樓宇高度及發展參數。工程仍需等候城規會審視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後才能推展,同時土木工程拓展署仍需按環保署的要求,提交詳細布局和景觀及視覺設計,以供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