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在去年及今年首季,分別接獲1160宗及333宗與食肆相關的投訴,其中三成涉及收費爭議,佔最多。消委會提醒,商戶必須在交易前讓消費者清楚知悉收費安排,不應到結帳一刻才徵收不曾提及的費用;而在引入線上點餐系統時,亦要確保內容與實體餐牌、店內告示、宣傳單張一致及正確,避免不必要的爭拗。

其中一宗與電子點餐相關的個案,投訴人到餐廳用膳掃瞄二維碼落單時,系統並無顯示「服務費」,但到結帳時被收取「加一服務費」,餐廳當時以系統剛啟用不久仍待完善為由堅持收費。在消委會調停後,涉事餐廳同意向事主退回相關款項,並更新點餐系統。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同樣經電子餐牌落單,並點了兩份標價為每位228元的套餐,但結帳時餐廳卻以每位288元計算,餐廳當時以餐牌未更新為由致歉,並贈送甜品補償,被投訴人拒絕。消委會調停後,餐廳同意退回差額及相關的服務費。

有消費者投訴熱水收20元 黃傑龍稱另收茶芥約定俗成

亦有投訴人與朋友到一間傳統小菜館用膳時,獲店員主動送上熱水,結帳時須付每位20元的「中國茗茶水」費用。投訴人指,點餐紙需註明「另收茶芥」,但對照英文版點餐紙引伸「茶芥」為熱茶及調味醬料,認為熱水並非「茶芥」,不應收費。涉事餐廳在消委會介入後,仍然堅持不退款,但就同意改善點餐紙字眼。消委會表示,即使涉事餐廳在另一餐牌上註明熱水同樣須收費,但若不曾向顧客解釋,相關款項則無約束力,消費者有權不付錢。

叙福樓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傑龍形容,事件屬「茶杯裡的風波」,指飲茶另收「茶芥費」屬約定俗成,加上不少餐廳早因《商品說明條例》在餐牌或點餐紙上列明另收「茶芥費」,因此業界很少收到相關投訴。他又指,就酒樓、茶居、茶館而言,不論喝茶或熱滾水均劃一收費,大多顧客可能因時常光顧或不在意「茶芥費」並不多詢問,認為店員無需要逐次提醒顧客要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