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部分地區上月19日凌晨電力中斷,港燈向機電署提交報告。港燈營運董事鄭祖瀛下午召開記者會,向4.4萬名受影響客戶表示非常不好意思,他感到非常遺憾;指事源數碼港電力開關站進行氣體絕緣開關設備翻新調試工作期間,後備電纜不慎通電,引發一連串反應,與中電的聯網隨即中斷,影響南丫發電廠的機組,當中有兩個機組要關閉,不能應付港島電力需求。

鄭祖瀛指,當日凌晨零時49分開始停電,到1時37分恢復所有客戶電力供應,停電時間介乎33至48分鐘,少於1小時。

港燈指,事後發現,數碼港電力開關站的能源管理電路圖和現場,並無清晰標示後備電纜,現場電路被防火箱遮擋,導致工程師無留意到,最終後備電纜意外通電。鄭祖瀛表示,如果無後備電纜接駁,就不會有防火箱,認為工程師警覺不足;但如果現場標示清晰,工程師就不用再作求證。至於電路圖未有標示電纜,是因為早年相關電纜並不常用。他認為,事故並不涉及單一責任,只要改善管理系統,就能避免事故發生。

涉事工程師已被調到後勤支援部門工作,直至他恢復信心並通過相關考核,才考慮恢復他的原來職位。

港燈:現時談賞罰言之過早

鄭祖瀛形容,今次是港燈30年首次發生的嚴重事件,是極為罕見,港燈會汲取教訓,事後已採取補救措施。港燈已暫停翻新工程並制定新指引,在電路圖加上特別標記,提醒已經連接後備電纜, 而在檢查輸電系統後,發現4條後備電纜,現已被分開,未來調試工程會加入覆查機制,並加強現場工程師的培訓,及增加客戶緊急中心的資源,改善發放消息的流程,又會聘請專家審視事故。

至於會否補償受影響客戶,鄭祖瀛指,《管制計劃協議》的賞罰機制是按年度計算,不是建基於單一事件,現時談賞罰是言之過早。

政府及機電署:正仔細審視報告

政府表示,機電署中午收到港燈的調查報告,正聯同獨立第三方專家仔細審視報告,評估事故原因是否理據充分及改善措施是否適切,在有需要時,會要求港燈釐清報告內容和提供進一步資料。

政府重申,非常關注今次供電事故,一直和港燈密切跟進事態發展。事故後,政府要求港燈深入調查事故原因,並監察港燈的修復工作進度。《電力條例》規定供電商須在電力意外發生後向機電署署長提交報告,說明意外的起因,以及已經採取或將會採取甚麼補救行動,以防再次發生意外。機電署會繼續密切監督港燈盡早完成所有改善措施,防止再次發生同類事故。

按現有《管制計劃協議》賞罰機制,港燈因65分鐘內恢復供電,可賺取額外0.015%准許利潤,按去年盈利推算約554萬元。環境及生態局表示,兩電於2019至2021年的3年內,因賞罰機制共獲獎勵逾2.6億元,其中恢復供電表現方面獲7860萬元,當中港燈獲2500萬元,中電獲5360萬元。局長謝展寰早前表示,已建議港燈,一旦有額外利潤,要悉數回饋市民。

梁熙:港燈或違反電力條例 促當局調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指,《電力條例》第12條訂明,供電商除非已經檢查固定電力裝置,並信納為相關裝置接駁電力供應屬於安全,否則不得為為相關裝置接駁電力供應。他認為港燈有機會違反相關條文,促請當局啟動調查,如發現違例,應考慮檢控。梁熙亦不滿港燈仍未補償受影響市民,促請政府把握兩電中期檢討,堵塞賞罰機制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