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在新界北打擊非法駕駛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拘捕11人,檢獲11部電動可移動工具。被捕人士包括9男2女,年齡28至75歲,警方指他們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時,目測時速約20至30公里,有9宗是在單車徑使用,各有1宗在行人路及馬路使用。被捕人士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無有效執照、無第三保者保險、無明顯需要在行人路駕駛,以及駕駛時無戴上頭盔等,全部獲准保釋,下月中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在行動中,亦向無遵從交通標誌的騎單車人士發出12張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