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包圍理大事件,其中10名19至25歲的男女,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於油麻地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當中1人承認控罪,其餘9人否認,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於區域法院分別判監45至58個月。

東九龍刑事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包圍理大事件共拘捕超過200人,至今有91人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當中3人被判入教導所,73人被判29至64月監禁,其餘15人正等候審訊及判刑。